因工作需要,東臺市人社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擬招聘2名勞動合同制公證輔助人員派遣到東臺市公證處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聘用原則
按照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堅持任人唯賢、德才兼?zhèn)涞臉藴?,采取技能測試、筆試與面試相結(jié)合的方式,擇優(yōu)聘用。
二、聘用計劃
聘用內(nèi)勤2人。
三、用工方式
勞務派遣形式。
四、崗位職責
聘用內(nèi)勤為從事與公證工作有關的事務性工作輔助人員。其主要職責是:
1、承擔會議記錄工作;
2、計算機信息錄入和裝訂卷宗工作;
3、承擔部分文字工作;
4、其他公證業(yè)務輔助工作。
五、招聘條件
1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;
2、有較好的思想素質(zhì)和政治水平,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遵守憲法和法律,作風正派,品行端正;
3、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,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其中,熟悉公文寫作,文字能力水平較強的,可放寬至35周歲,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;
4、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;
5、較為熟練的計算機錄入水平;
6、具有法律基礎知識;
7、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、五官端正。
下列人員不得報考: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;曾被開除公職的;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,尚未作出結(jié)論的;有配偶、直系血親或?qū)Ρ救擞兄卮笥绊懙呐韵笛H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;其他不適宜在公證處工作情形的。
六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與資格審查
1、報名時間和地點
(1)報名時間:2016年10月22日—2016年10月26日。
(2)報名地點:東臺市公證處(東臺市東亭中路66號)
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資料: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或戶籍證明、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,個人簡歷1份,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張,相關技能特長證書、榮譽證書。個人近三年來發(fā)表市級以上報刊媒體文章原件。
因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失實、不準或未按報名條件而產(chǎn)生后果的,責任自負。弄虛作假的取消報名資格,已被錄用的取消錄用資格。
2、資格審查
東臺市公證處負責資格審查,東臺市司法局紀檢組監(jiān)督。
3、準考證發(fā)放
經(jīng)初審合格后發(fā)放準考證。
(二)考試(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)
考試總分200分,分筆試、面試兩部分。
1、筆試(滿分100分)
①應知應會的法律知識(主要包括公證法、公證程序規(guī)則、民商法)。
②公共基礎知識。
③公文寫作。
④計算機實務操作。
其中,筆試中應知應會的法律知識、公共基礎知識共占70%,公文寫作占30%;
2、面試(滿分100分)
面試根據(jù)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,按照不超過所設職位3倍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。
最終分數(shù)確定采用百分制,按筆試占60%、面試占40%的權重計分。
(三)體檢和政審(具體時間另行通知)
1、根據(jù)考生考試總分,從高分到低分,按聘用人數(shù)1: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。
2、體檢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體檢標準執(zhí)行,費用自理。
3、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政審。
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出現(xiàn)缺額時,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。
(四)錄用
經(jīng)資格審查、面試、體檢、政審等程序全部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,公示無異議或經(jīng)查不影響錄用的人員,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,派遣到東臺市公證處工作,試用期3個月。試用期內(nèi)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資格。被聘用的人員,如與原單位發(fā)生人事(勞動)爭議等事項,均由本人負責解決。
七、工資待遇
聘用人員試用期月工資1600元(含應當由個人繳納的五類社會保險和公積金)。正式錄用后,月工資1800元,并按照規(guī)定辦理“五險一金”,繳費金額依照有關規(guī)定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負擔。出差補貼等其他福利待遇參照公證處勞務派遣人員同等執(zhí)行。
八、紀律與監(jiān)督
招聘工作接受群眾和社會監(jiān)督,并嚴格按照管理權限和相關規(guī)定處理。
監(jiān)督電話:0515——85266531
咨詢電話:0515——85213008
九、附則
本公告由東臺市公證處、東臺市人社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共同負責解釋。
東臺市公證處
2016年10月14日